秦山核电三期(重水堆)工程,是国家“九五”期间大型重点工程项目,是中国和加拿大两国政府和平利用核能的最大工程。整个工程采用由加拿大原子能有限公司(AECL)总承包合同模式(交钥匙合同模式),建设两座70万千瓦CANDU重水堆机组。
项目商务合同于1997年2月12日正式生效。1998年6月8日1#核岛主厂房底板浇灌第一罐砼。 电站1#机组已于2002年11月19日并网发电, 2#机组于今年6月12日首次并网发电。工程建成价 28.8亿美元,其中中方负责国内配套资金16.66亿元RMB(其中注册资本金10亿元RMB),其余全部使用国外贷款(其中出口信贷20.53亿美元,国际商业贷款6.26亿美元)。
公司于1997年1月31日成立,是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(占股51%)、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(占股20%)、浙江电力开发公司(占股10%)、申能(集团)有限公司(占股10%)、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公司(占股9%)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。按合资《合同》我省应分配上网电量的21.7%,按两台正常发电我省可分配电量约为176万千瓦时。